【童樂居案】涉拍打幼童後腦摔落地 25歲前職員判監4個月10周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4/11 17:22

最後更新: 2023/04/11 18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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童樂居前職員謝綉蔚承認虐打3幼童,今被判監4個月10周。資料圖料

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虐兒案,累計34名女職員被起訴,其中25歲前幼兒工作員,涉虐打3名約1至3歲幼童,分別用力摔幼童到地上,用毛巾猛力擦面及拍打其後腦,早前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3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,今(11日)被判監4個月10星期。裁判官判刑時指,被告行為濫用公眾及社會對其信任,被告作為兒童工作者,卻偏偏缺乏耐性對待涉案幼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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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被告謝綉蔚(25歲),早前承認3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,案發於2021年11月20日及25日,3名受害幼童分別是1歲男童R、3歲男童F及1名身分不詳的幼童。

裁判官判刑前指,仔細觀看閉路電視片段後,發現有另1項相類似事件發生,並涉及另1名幼童。控方指,警方已檢視所有閉路電視片段,本案現時的控罪是控方認為有檢控基礎才檢控,表示稍後將再作跟進。

裁判官判刑時指,涉案兒童因家庭問題被轉介至童樂居,被虐待時難以向親人投訴,被告的行為濫用公眾及社會對其信任。裁判官指,被告作為兒童工作者,卻偏偏缺乏耐性及以錯誤方式對待涉案幼童,令他們受到痛楚。

裁判官又指,重複觀察涉案閉路電視片段後,發現3名涉案幼童亦未有激怒被告,以致被告如此粗魯對待他們,案發時亦有其他幼童在場,被告為他們樹立了不良榜樣,或使其他幼童仿效。

裁判官指,監禁為唯一選擇,考慮襲擊非長時間發生,亦沒有證據顯示事件對涉案兒童心理造成影響等,判被告入獄共4個月10星期。

案情指,男童R及其他兒童與被告於2021年11月20日早上身處活動室。當被告伸展身體時,R用雙手抱頭,被告突如其來拍打R後腦2下。不久後,被告與13名兒童在玩耍區靠牆坐下,被告突然大力捉住其中1名不知名兒童的左臂將其摔落地,兒童痛得放聲大哭。

5天後,被告和男童F等兒童在活動室圍著桌子坐,其間F姿勢半站半坐。被告見狀拿毛巾大力擦F的臉,F不禁大哭跑走。被告在2022年1月被捕,警誡下承認曾打R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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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